时间:2011-09-13 15:54 来源:网络资源
2011年6月底,武汉市国税局向淘宝女装网店“我的百分之一”开出了430余万元的税单,被视为是国内针对个人网店课税第一例。一时掀起了业内热议。其实早在1年前,《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管理暂行办法》开始实施,国内网店开始步入“实名制”时代。业内纷纷认为网店的免税时代即将结束,个人网店随后开始征税。如今,征税的窗口期似乎已经打开,难免人心惶惶。
征税与否关乎C2C市场生死
在过去6年里,中国电子商务创造了无数的商业传奇。全国零售商品经电子商务交易数量成直线上升。截止到2010年,电子商务占社会销售零售品总额已经达到了3.2%,几乎每年增长1个百分点。预计2011年即可超过美国。
同时有数据显示,在2008年全球经济危机下,使用电子商务的线上中小企业的存活率要高出传统线下企业5倍。在经营信心指数方面,65%线上中小企业有信心和能力渡过经济难关;而线下企业还不足10%。
电子商务在中国能够创出如此奇迹,主要来自于电子商务的低成本、高收益、开放性、拓展性。成本低廉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来自税收。依据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数据计算,倘若国家征税的总量均为1000元,排除其他方面要素的影响,那么,作为价格构成要素之一、直接嵌入各种商品售价之中的税收数额分别为:中国700元,美国168元,日本186元,欧盟15国300元。其中,中国商品中所含的税比任何一个发达国家都高:是美国的4.17倍,是日本的3.76倍,是欧盟15国的2.33倍。国内电子商务缺少其中大量的流转与间接税种,从而直接造成了网店商品大幅低于商店。
举例来看。在中国商场里出售的100元女性化妆品中,会有14.53元增值税,25.64元消费税以及4.02元城建税。单这3项,就占整个女性化妆品零售价格的44.19%,如果再加上生产和运输环节的间接税收,保守地说,政府税收对化妆品最终价格至少“贡献”了50%以上。同样,一块在中国内地售价为2700元的瑞士进口手表,将包含17%的增值税392元,30%的消费税623元,11%的关税267元。显然,政府税收对境外产品最终价格的贡献将近6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