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1-12-24 21:49 来源:网络资源
自2007年收购好又多以来,沃尔玛对好又多的整合进展并不顺利,其中很重要的一点即是好又多股权关系的纷乱。
日前,广州市荔湾区法院基本审结了好又多44宗股权纠纷案件,涉及标的总额4.48亿元、27个城市。沃尔玛整合好又多有望进入快车道。
但是,昨日有知情人士告诉《第一财经日报》,尽管股权问题基本解决,但接下来沃尔玛面临的可能是部分好又多门店用地性质和证照不全等问题,若要转用地性质并非易事,这或将再次阻碍沃尔玛对好又多的资本整合。
股权纠纷基本扫清
2007年2月27日,沃尔玛宣布以2.64亿美元收购好又多超市控股公司合泰商业有限公司(BOUNTEOUS COMPANY LIMITED,下称“BCL”)35%的股权,随后又向好又多创始人于曰江支付了3.76亿美元,拥有另外30%股权的投票权。按照计划,沃尔玛本应于2010年2月收购好又多剩余股权,但该整合延期三次,至今未彻底完成。
“难点在于好又多太多门店股权复杂,导致沃尔玛收购后无法统一从资本层面纳入公司体系。”知情人士透露,当年台湾人于曰江创办好又多,但作为台资企业,要扩张门店必须要商务部审批,且即便开店,也很难获得烟草经营牌照和其他出版物销售资质等,为了绕开复杂的审批并获得更多经营权,当年于曰江专门找了一些内地人士以内地身份在各地注册开店,于曰江出资并实际控制好又多。
“直到沃尔玛收购好又多时,好又多约100家门店中有一半都是以上述模式开店,涉及很多地方股东。沃尔玛虽然做过审计,但没有察觉还有诸多其他股东的问题。”知情人士表示。
其间,沃尔玛做了很多努力,但依旧很难彻底解决股权问题,于是只能由于曰江出面解决股权纠纷。
日前,好又多股权案件在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基本审结。这批案件标的总额4.48亿元,涉及27个城市。“好又多”系列案原告是BCL及于曰江,于曰江是BCL公司的董事和法定代表人,又是BCL公司在内地投资商业百货的受托人。
其中,45件系列案中最具审判难度的是“罗碧容案”。早年于曰江委托有当地户口的罗碧容、吴娟丽注册成立中山市好又多公司,2007年,罗碧容、吴娟丽与原告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约定两被告分别将持有的“好又多”股权60%和40%转让给原告。至2010年,两被告一直未履约。法院认为,隐名股东现身不存在股权转让,荔湾区法院一审判决:支持原告的所有诉请,BCL公司享有中山市好又多百货有限公司100%的股权。目前“好又多”系列45个案件中,12件以调解结案,32件以判决结案,生效的44件案件(包括“罗碧容案”)已进入执行程序。
上海袁圆律师事务所陈军律师分析,法院以“罗碧容案”作典型,表明以此为判例支持于曰江的同类诉求,好又多股权有望统一归属于曰江及其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