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线下零售商火线争税背后:竞争白热化(2)

时间:2013-03-18 08:19  来源:网络资源

  “项庄舞剑”意在利益

  传统零售企业希望通过立法加强对电商收税,无疑是想提高电子商务企业经营门槛,并从一定程度上削弱其价格优势。

  “立法的根本目的在于使得实体零售和电商有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王填告诉《中国经营报》记者。

  王填从税收层面对比了实体零售和电子商务之间的“不平等”。“按增值税的相关规定,批发零售业在年销售额达到80万元时,应适用17%的增值税。对于成规模的实体店,基本适用17%的增值税。考虑到在采购环节,由于采购环节和商品种类的限制,不能就采购环节全部取得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抵扣凭证,导致进项税额缺乏。此外,对于实体店的其他主要成本,如房租和人工成本均不在增值税抵扣的范围内,从而会导致实体店实际承担的增值税税率较高。”王填表示。

  “电商的流转税税负较低。从事零售业的网店多以个人和个体工商户的形式进行,一般可以适用小规模纳税人的3%增值税税率。此外,一些成规模的电商,可以将收入拆分成技术服务收入、网络平台收入。非营改增试点地区适用5%营业税税率,营改增试点地区适用6%增值税。销售商品收入的拆分可降低销售额,减少增值税应税销售额,这样便可以从总体上导致实际流转税税负降低。”王填建议。

  线上、线下两大渠道争议电商收税,深刻反映出两者的竞争趋于白热化,电商的蓬勃发展已经严重影响到传统零售商的生存状况。“抛开消费大环境不说,2012年传统零售业普遍出现销售放缓甚至下滑的趋势,这一现象在家纺、日化、服装等百货类商品特别明显,很大一部分原因就是因为受到了网购的冲击。”世纪联华清城购物中心总经理何向阳告诉记者。

  传统零售商在这个时候提出加强对网店收税,其意图非常明显。“项庄舞剑,意在沛公”。数据显示,在我国电子商务零售总额中,基于淘宝平台的B2C商户销售额占到了近1/5的比例。传统零售商的竞争对手不仅是京东商城[微博]、苏宁易购[微博]这样的大型B2C电商,也包括那些依托于淘宝的众多商家,后者在价格上更有优势。而通过立法加强对后者收税,无疑将提高其经营门槛,并从一定程度上削弱其价格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