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零售凸显消费需求 多重瓶颈尚待突破(2)

时间:2013-05-17 08:12  来源:网络资源

  调整监管定位发展新型服务模式

  负责网络消费领域监管的国家工商总局日前称,将在今年上半年建立全国一体的“网络商品交易监管信息化系统”,以囊括网购电商的信用信息,动态监管大型购物网站、网店,规范网络交易行为。届时网购监管系统将实现全国覆盖,并对大型购物网站、B2C网站和团购网站实行重点监控、动态监控,使公众可查询网络电商信用信息、有违法违规行为的黑名单。对工商各条线监测到的网络交易违法信息可通过这个网监平台搜索引擎查询到网络交易主体信息,发现违法行为后总局会向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注册地的工商部门下发查处指令。

  有关专家指出,电子商务应向电商服务业衍生,建立电商物流流通体系。电子商务企业大部分只提供战略咨询、网店装修托管、推广营销或软件开发等简单服务,大多依托淘宝、拍拍、京东等第三方购物平台生存,有能力提供电子商务产业链整合的电子商务企业为数不多。借电子商务发展之机,大力发展物流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建立电商物流流通体系,既可促进培育网购新的消费增长点、提升内需,又可平抑物价。推动实施信息消费的激励政策,健全网络信任体系,完善网络消费环境,积极发展移动互联网、IPTV、手机电视等新应用,扩展社会民生领域的信息技术,培育新的消费热。同时,加快信用认证支付标准等基础支撑体系建设,严控网络交易风险,保障信息安全,推动保险电子商务健康发展。从目前的电子商务市场宏观环境来看,将鼓励面向产业集群和区域特色产业的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发展,帮助中小企业通过电子商务提高竞争力。在具备专业化服务和解决方案实力的电子商务企业眼里,技术储备完全不是问题,开发新客户、争取更多利润才是关键。电子商务企业完全可以利用其在细分领域的专业服务帮助传统企业提升服务和用户体验,为其提供从企业建站、推广、在线客服、在线支付到售后服务等各个环节的服务,塑造电子商务企业品牌的忠诚度。稳健推进各类专业市场发展电子商务,促进网上市场与实体市场的互动发展,为中小企业应用电子商务提供良好条件。、

  吸纳电子商务创新,增强金融服务能力。电子商务会继续保持高速的增长是发展趋势,做电子商务和电子商务服务的金融服务,未来的前景非常广阔,而我国金融创新的科技含量不足。从欧美等发达国家的发展经验来看,平板终端、云计算、搜索引擎、网络支付等创新技术已广泛地应用到实体产业,并大大提高了实体产业的运营效率。通过调整监管者功能定位、发展新型服务模式和建设多层次金融市场来促进金融创新,动态把握金融创新的界限。通过引进新技术工具、增强金融服务能力,从而加强对科技创新的金融支持,促进新能源、新材料、电子商务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发展。通过支持企业、社会团体、消费者与银行协同做电子商务创新和服务,以培育出更多专注于电子商务客户的细分业务服务商,满足企业对网购市场的更高要求。通过鼓励和支持技术进步带来的新型业态发展,提供后台保障,维护交易秩序并注重过程中的安全保障和风险防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