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商反攻电商 成本仍是传统零售最大负担(3)

时间:2013-03-12 08:12  来源:网络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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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流通业“两会”代表建言“两会”

  步步高董事长 王填
  建议加强网店工商监管的建议

  一、加强立法,让网店的政府监管有法可依。

  建议对网店的行政管理进行针对性的立法,明确规定对网店的监管主体,监管内容等。

  首先,各地方立法需要平衡发展。在短期之内应当促进各有条件的地区率先完善对网店监管的法律监督体系。其次,要提高立法的等级,以法律的形式对网店的经营监管的各个方面进行立法,并且对网店的特点进行针对性的立法设计,如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的创新等。

  二、线上线下双渠道执法,既要在网上实名登记,又要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在网店的管理上,更加注重信息网络技术的使用。建议工商牵头,在网络上建立全网的、可以协调质监、食品监督、卫生监督等执法机构的专业机构,统一协调、调度、监督网上执法行为,各地线下执法机构予以配合,以保证公平的市场秩序。

  在线下,注重开展对辖区内提供网络商品交易平台服务的网站检查,重点检查其经营资格和履行法定职责等情况。严格网店准入机制,除了实行实名登记外,还应当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

  另一方面,在线上,尝试建立健全“工商网络商品交易监管系统”(湖南已经在开展这方面工作),负责对网上商店的“电子商务营业执照”认证工作,发放统一的电子标识;将本地网络交易平台和团购网站列为重点监控网站。

  三、设置商品检验制度。

  网店必须明示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价格,不得有意对商品或服务的价格做出虚假表示,误导消费者。并且需要明示所售商品的产地、生产者、规格、等级、质量状况。当消费者提出了解所售商品的用途、性能、主要成分、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等项内容时,店主应当如实答复,对一时无法答复的要说明理由。

  政府在引导完善网络信用体系的同时,对网店的商品进行必要的抽查。

  苏宁云商集团董事长 张近东
  电商发展法治化  通畅物流“最后一公里”

  首先要严格市场秩序管理和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从工商部门着手加强商家资质监督,保障在电子商务经营行为中证件齐全,建立透明、公正的市场秩序;同时由质检部门介入电子商务的质量监督,从产业链源头建立监督机制,形成信息化条件下的追溯制度,确保正品经营。

  对于如何解决境外资本对中国电商行业带来的负面影响,张近东委员也给出了自己的一些建议:

  1、完善外资准入监管,明确将协议控制定性为企业并购行为,将协议控制模式纳入监管部门的管理范畴进行规范。

  2、拓宽境内融资渠道,在政策层面扶持国内优秀电商企业在A股上市,帮助电商企业在境内就可以解决融资需求。

  3、适当放宽国内电商企业国外直接上市的条件,培育真正的享誉全球的民族电商品牌。对于外资电商投资行为,要严格监管和合理引导并行,才能促进中国电商行业的有序发展,保障国民经济的安全运行。

  同时,张近东建议国家通过政策引导,大力发展共同配送、夜间配送等方式,鼓励大型零售企业在自己的门店开辟配送点、自提点,并将自建、自用的物流配送体系向行业、社会开放,以有效减少配送线路数、车辆数,提高效率、降低污染、缓解拥堵;同时尽快确立行业运作规范,以有效保障商品、消费者个人信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