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2-02-23 08:32 来源:网络资源
4、模式四:自有品牌商组建虚拟渠道
(1)意义
这个模式适用于自有品牌商,开展电子商务的目标不仅仅是建立品牌在虚拟空间的销售渠道,同时还是建立品牌在虚拟空间的品牌影响力,从而建立品牌与消费者互动通道。
电子商务极大地缩短了品牌商和消费者之间的距离,降低了品牌商对渠道的依赖,他们既可以通过第三方的通用平台销售产品,也可以同时自建官方商城提供服务,同时还可以通过网络分销,借助外力去快速占领市场。
(2)途径
A、系统平台
官方商城可以通过自建或外购,通用的网购平台可以一般满足功能上的需求,但在系统并发性、稳定性、扩展性等方面,还是需要根据自己的品牌实际情况进行选择。
B、运营
目前众多品牌商都在开展这类业务,基本的做法有:
通过在通用平台(淘宝、QQ商城等等)上建立官方旗舰店,开展直销业务;
通过网络分销渠道,通过认证的网上代理商、网上分销商,开展分销业务;
通过给京东、当当、凡客等大型购物网站供货,开展经销或寄售业务;
建立官方网站,通过网络广告、搜索引擎营销、CPS联盟等进行推广;
通过电视购物等其他虚拟销售平台进一步拓展销售渠道。
C、物流
一般行业的通用做法是仓库自建,配送由第三方物流承担。或者将仓储部分全部外包,都通过第三方物流完成。
(3)案例:李宁(http://www.e-lining.com)
李宁是中国体育用品顶尖的品牌商之一,在2008年1月,成立电子商务部,组建团队,开始建立淘宝官方旗舰店和独立的官方商城,并着手建立网上分销和代理体系。2008年底正式成立电子商务公司,按独立公司模式运营。鉴于公司在网上运营经验的不足,寻找合作伙伴来代运营,以便快速开展业务,带领公司内部人员成长。
2009年,重点拓展网上销售产品的品类和进一步拓展分销渠道,将网上众多未经授权的网店进行整合和收编,规范李宁品牌的商品在网上价格,提升品牌形象。
2010年,在淘宝上推出红双喜、乐途等其他平台,开展多品牌运营,还尝试电商专款,寻找适合虚拟渠道消费特点的特色产品和营销模式,同年年底,李宁通过虚拟渠道销售额突破1个亿,达到1.3亿。虽然在李宁整体营收中所占份额非常小,但增速惊人、潜力无限。
2011年,李宁对内部系统进行整合和重构,引入海鼎的专业后台软件,彻底解决了系统短板给整体业务的影响,积极开拓各种类型的分销、寄售业务,进入电视购物等等虚拟渠道开展销售,预计营业额将超2个亿。